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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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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不说这两个女人各自心中不愤,单说武松,右手拎了张氏,却把那一只小奶子抓在左手里,尽情捏弄,张氏已经吓坏了,早忘了羞耻,也不躲也不闪,任他乱摸。良久,台下等得急了,纷纷叫道:“台上的军爷,且莫只顾摸,把这贱人的腿子分开了,好让我等看个仔细!”

    武松听了,方才想起,就把张氏一条腿抓住,拎将起来,让她把那两腿中间的物件展示给台下人看。

    列位想来都是看过《水浒》的,都知道武松是个出家人,如何也作这等事情。其实,武松不过是个行者,本就不是削断三千烦恼丝的和尚,六根未净,而且,武松这身行头,原本也只是为了躲避官府的追捕而化的妆,还能指望他真象个出家人般守什么戒律。要说武松是个大英雄不假,却也是有血有肉的人,也有七情六欲,更是性情中人。

    就拿武松杀嫂来说吧,一个这么大的英雄,如何把自己亲嫂嫂的衣裳剥了,使脚来踏住胸膛?其实,这是因为武松心里对嫂嫂还是甚有情意的。当初叔嫂首次相见,潘金莲便已经心有所属,对这个打虎的小叔十分敬佩,平日里百般关怀,武松怎能看不出来,又怎能没有一丝念头,但兄长之妻,以武松这般把自己的名声看得比什么都重的人是不可能接纳的,所以只好用逃避的办法,想慢慢把事情淡化下来,谁知出了趟差回来,金莲就把武大给毒死了。

    武松已经当着众乡邻的面逼着王婆和金莲把害武大的经过说了出来,加上何九叔提供了武大的骨植,口供、人证和物证俱在,如果送至官府,潘金莲再抵赖也逃不过一剐。按中国古代之法,凡属人命案子,苦主有权取犯人首级或心肝祭奠死鬼,潘金莲的心肝不是一样能落在武松手里,何必心急火燎地自己去杀呢。

    其实,这就是武松存着的一份私心。哥哥的仇不能不报,虽然心中对嫂嫂也恨,但还是记着她对自己的好处,所以不愿意让她受那木驴游街之辱,也不愿意她受那份凌迟之苦。杀兄之仇不供戴天,金莲必是要死的,这般一个有情有义的美妙妇人,武松又怎么肯让别人把她的奶子摸了去,这就是武松杀嫂的真实原因。

    这许多年来,金莲的音容笑貌在武松的心中一直挥之不去,所以只得继续以出家的名义来防止别人为自己提亲,就没有还俗。可一个大男人,这么多年从未接触过女人,又未净六根,心里如何难过。

    宋江同武松认识得比较早,关系也最亲近,对武松的了解要比别人深,所以特地派他来当刽子手,好让他在三个女犯身上发泄发泄,因为象这样的女钦犯,按规矩行刑前刽子手要当众把她们玩儿过的。

    好面子的武松自然会推辞,但宋江假作严肃地说这是“将令”,硬是让武松上了场。武松对宋江的安排也很清楚,所以心中也就把宋江感激得五体投地,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梁山众将何以会敬服宋江,这“及时雨”的绰号真是恰如其氛。

    却说武松把张氏拎在手里,弄得良久,把她腿子里的尿晾干了,却把阴门儿弄得湿了,武松自己也硬得如铁杵一般,方才拎到那条案跟前,望上一惯,就把她脸朝下按在那案子上,武松又力大,直疼得那张氏“嗷”的一声怪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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