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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部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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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就算我朝上面吐出一口浓痰,七天八夜后,饿得头眼晕花的我,多半还得坐回桌前咽下这口痰。算了,不谈这些矛盾、恶心的感觉。

    小说是商品,任何评价与谥美之词皆有可能是贴在其上的商品标签,必须正视事实。现在能安慰我的,也就是商品的双重属性,价值与使用价值。

    空气是有价值的。

    十人九个堪白眼,百无一用是书生。在越来越快速旋转的物质社会里,速度甚至已取代了物质,而成为上帝。财富、美女等仅是作为速度的一个代名词而存在。什么是速度?就是跑,拼命地跑,跑得面无人色、头发直竖,以为要飘入天堂。一切事物都被强而有力的速度抹去其参差不平的特性,为其所摆布,所奴役。所有的故事都大同小异,所有的悲欢离合都像笑话。小说已然丧失了它最光辉的一面,那种光辉是需要一颗谦卑的心打磨出来,并只有另一颗缓慢优雅的心才能见到。物质社会需要的是能按一定的长宽高搭建模型的积木,人被物化成“非人”,为人性服务而兴、而观、而群、而怨的小说,下场自然可想而知。

    累了,今天就先说到这。

    但“无用方为大用”或许值得再说一声。

    三,什么样的人适合写小说?

    一切障碍都粉碎我。

    一切。

    暮色沉下,花香徐徐。风把蹬三轮的老人吐出的浓痰抹在我脸上。他看了我一眼,面无表情,没说对不起,也没说请让开,灰黑的颜色覆盖了他。明明暗暗的光线在身边抖动,在商场橱窗玻璃上,可以看见一块块纵横交错的几何形状。圆的是鼓楼,长的是人行道,方的是邮政大厦,扁的是轿车。

    人是什么?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人,确实渺小得紧。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一直朝“游刃有余”这方向走,认为自己总能在某天能成为文字的王,以其为刀,以无厚入有间,然后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是为善哉。我甚至在一篇小说中厚颜无耻地说,“我很愤怒,原来强Jian也可以这么进行。我决定,一定要在小说写到李吧。这样,我也能在我的文字王国里强Jian他。”噫,充其量不过“意淫”两字,却愣以为顶起它,就能把自己打扮成上帝。无知者无畏,血性固然可嘉,但对神的僭越,最后,一定得自取其辱。

    这个世界过于坚硬,而人心却如此柔软。水至柔,故无敌,奈何能把一颗心修炼至一滩清水,那是圣人干的事,凡人如我,只能羡慕。倒是拿“鸡蛋”往“石头”上砸,这个谚语恐怕更适合小说的写作。一颗心总得鲜血淋漓。

    坚硬的,坚锐的。无数种几何形状如长矛当胸搠来,又或似大锤嗡然敲落,每一种客观存在从暮色中凸起或凹下,挤压着我,并且意味深长。疼痛是巨大的,然,由此,我也得以睹见它们真正的容颜,它们的喜怒哀乐以及充溢在它们全身上下每根线条的灵魂。

    敏感是小说之核。它由孤独而生。它是一个人的。

    写作之人首先得孤独,哪怕身边万丈喧哗,他亦能在瞥眼间为躺在人脚底下那些破碎的影子以及影子旁边爬着的那只五彩斑斓的甲壳虫而心神震颤。忍受孤独、享受孤独、吮吸孤独,这并非天性凉薄,实在是人,生而孤独。所谓心神契合,不过刹那,烟花散去,月下独酌,影徒凌乱。世间情意种种,譬如烫的爱情、温的亲情,都好,惜乎却如池水一泓,溺于其中,纵皮开肉绽,若无孤独之心,顶多能察觉事情可能是这样,却不会弄明白事情为什么会这样。没有这个“为什么”,写作仅流于表层肤浅,停留在感官之上,更毋论生出悲天悯人等永恒的气息。惟有孤独才能在滚滚尘埃中腾出一处不可言说的空间。在此空间,我与万物拉开距离,距离或长或短,并随角度变幻,不停曲折,眼看、手摸、鼻嗅、耳闻、嘴尝,从而真正感受到万物的灵魂所在。

    身在红尘内打滚,心在九天外默然。我哭我笑我悲我舞我歌我痴我癫我喜我恨,万千花瓣在轮回中生灭,实赖于它们底下那块孤独的泥土。

    然后就是孤独生出的敏感。孤独是心,敏感是“心”形之于外的方法。孤独提供的是位置,能让你有机会看,敏感则是如何去看,如何去感受那些极细微的,隐藏起来的,如何在为人所熟视无睹中发现那些极不平常的。打个不大恰当的比方,孤独就是有人给了你一把刀,敏感就是你再拿刀去切东西时的感受。后文将要论述的小说技术层面上的主题皆由敏感衍生化成,所谓独孤九剑,破剑式,破刀式,破箭式,首要是一个“破”字。不破不立,对事物还没弄清子丑卯午,就奢谈直指人心顿悟成佛,只是诳语。

    敏感,简而言之,是感受物的物性、人的人性,是我与他人、他物沟通的过程。有了它,生活的某一点某一刻,皆能若钢针透体刺入,所以激动,所以疼痛,四肢忍不住阵阵痉孪,眼里溢出泪水,于是不得不说,不得不写。敏感的人天生就是写小说的。它是发现,原来事情是这样的啊!原来如此。敏感此时并不会因为发现而妄分善恶好坏。道德从来与敏感无关。它现在还是一块吸水的海绵,但绝对不是一块扔入水中的铁。

    小说就其表现内容而言,无非三字,事、理、情。就物而言:事,是物的存在,它在;理,是物的本质,它如何在;情,是物的语言,籍此,你与它对话。就人构成的社会而言:事,是发生的事情;理,是由逻辑抽象出来的种种规律及道理;情,是人的情感,人与人之间的共振。

    敏感能帮助我们知事、明理,晓情,但它毕竟过于混沌,刃口并未磨锋,还需胆略、力气、贯注其中。所谓胆略,你敢拿刀往东西上砍,在砍出一团血肉模糊的事物后,不会尖叫晕倒。敏感之心可不等同于在胸口揣上一只小白鼠。尤其是女子,往往误以为心细如发、虚弱不堪,便是敏感,此实是大谬。所谓力气,就是你能一口气往那事物上剁上几十刀仍面不改色,否则固是敏感,结果心有余而力不足,话还没说出口,佳人已渺,徒呼奈何。说句煽情的话,写小说当真是燃烧生命,若没有澎湃的生命力,那最好别写的好。

    敏感有了此二项指标撑腰,当是遇神杀神,遇魔砍魔,就算碰上大闹天宫的孙猴子,那也毫不发怵,当头一刀劈去。

    与生俱来的悲剧精神是写小说之人要有的第二个素质。

    美,很大程度上,就是把大家觉得好的东西撕碎来。在我个人感觉里,人,所谓的生命,说到底,就是一个不断向他人妥协,最后向死低头的过程。人是上帝掷出的骰子,反正,我是看不出人生其他的意义在哪里。只能虚无,并在虚无之中感受到彻骨的寒意。当然,无中生有,若连“有”还不曾经历过,就谈“无”,那也挺可耻的。至于这种寒意,我以为便是悲剧精神。

    为什么悲剧精神重要?

    文学,人学。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而文字本身又有一定的致幻成份,能把一个破烂不堪处写得风光无限,若没有一些冷的精神往这热的文字上泼去,只怕这世上所有人皆要以小丑为荣以白痴为幸。

    悲剧精神并不意味着整日苦哈哈,往下撇嘴角,它只是头顶的星辰,当路灯渐次熄灭,我们仰起头,仍能根据那亘古的北斗七星里漏下的一束寒光,找到要去的路。推石头上山的西绪弗是荒诞的,在月宫里砍树的吴刚同志是虚无的。荒诞与虚无咬啮人心,但它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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